近日,摄影师戴建峰发文称其使用自己的作品被视觉中国告知侵权,引发广泛关注。8月17日,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向南都记者表示,视觉中国只有获得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,才有权禁止他人使用作品。视觉中国是否确实如其所说获得了完整的版权,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来支持。
摄影师发文质疑视觉中国。
“只有获得独家授权,才能禁止他人使用”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据南都此前报道,摄影师戴建峰于15日发文称,视觉中国告知其公众号侵权使用了173张照片,要赔偿8万多元。但戴建峰发现,“侵权照片”都是其本人拍摄的作品。他表示,“这些作品从未和视觉中国进行合作,也没传过他们图库”。
对此,视觉中国回应称,经初步核实,涉事图片系该摄影师授权图片库Stocktrek Images进行销售,Stocktrek Images又将相关图片授权给Getty Images销售。视觉中国作为Getty Images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合作伙伴,拥有对包括涉事相关图片在内的完整的销售权利,涉事图片的销售授权链条清晰完整。但随后戴建峰否认了该说法。
8月17日凌晨,Getty Images方面回应南都记者称,经确认,“视觉中国有权在中国授权使用该图片提供者的图片”。
赵占领向南都记者分析,视觉中国是否确实如其所说获得了完整的版权,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来支持。他还强调,需要关注摄影师本人向Stocktrek Images授予权利的范围与条件,例如摄影师到底授予了哪几项权利?摄影师本人还能不能再使用?另外,只有获得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,才有权禁止他人使用,并向侵权方追责。
同日,视觉中国相关负责人回应南都记者称,不了解当事摄影师与Stocktrek Images的授权协议内容,是否注明了排除作者本人使用这批授权作品的权利。“之前给摄影师发函,并不是说直接就要起诉他,而是请他本人进行核实。在这个过程中,视觉中国确实有值得改进的地方,我们也会做一些反思。”
由于此次事件涉及三次授权,北京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董新蕊告诉南都记者:“版权被许可方在销售或再授权他者使用时,必须告知后者版权的使用范围。”
视觉中国近年来卷入数百起涉版权案
视觉中国背后的视觉(中国)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频频陷入版权纠纷。
南都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发现,视觉(中国)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涉版权案件达500余起,包括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而起诉他人或公司,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诉,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而起诉他人或公司……其投资的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也曾因著作权权属、侵权纠纷而起诉他人或公司。
2019年4月10日晚,人类首张黑洞照片公布之后,视觉中国将该图片列为版权图片,称商用需要付费,引发网友热议。4月12日凌晨,视觉中国发表致歉信称对不合规图片全部下线处理,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愿关闭网站开展整改。南都记者致电欧洲南方天文台德国总部,工作人员回应称,“黑洞图片向全人类开放,我们欢迎使用”。对于视觉中国拥有黑洞图片版权称“不知情”。
赵占领表示,与之前的黑洞风波不同,在此次事件中,“视觉中国可能有授权,或者说授权有瑕疵,但并非完全没有授权。”至于具体情况,还是需要查看摄影师、Stocktrek Images、Getty Images、视觉中国之间签订的协议内容。
谈及签署授权书的注意事项时,赵占领告诉南都记者:“因为著作权的具体权利类型有十几项,需要写明确授予对方什么权利。另外,是不是独家授予某项权利,以及自己能否再使用,这个很关键。”赵占领建议,在签署授权协议时最好咨询专业人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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