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 :公司>正文
两部门: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
2023-08-04 16:37:32   来源:人民网  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


(资料图)

人民网北京8月4日电 (记者王震)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,近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公告,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。

具体公告如下:

一、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
二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1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

三、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。

(责编:王震、吕骞)关注公众号:人民网财经




*本网站有关内容转载自合法授权网站,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,
请您联系QQ(992 5835),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。




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联系邮箱: 9 92583 5@qq.com
 

关于我们| 客服中心| 广告服务| 建站服务| 联系我们
 

股票周刊 版权所有,未经授权,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,违者依法必究。